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十六章集魂者
我翻到魂魄那一栏,仔细地查找着。
“收集魂魄…收集魂魄…”
我嘴里念叨着,终于找到了!
“集魂者!”
终于让我找到了!
集魂者是个喜欢收集魂魄的小鬼,以前人们的灵魂聚集在一起,那是邪风作祟,邪风把魂魄吹到同一个地方,让人没了灵魂,做事也失去了倚仗,像个行尸走肉一样走着。
这只能怪当地误撞上了邪风,让人丢了灵魂,但是,丢魂人却不会做出吃人的举动,吃了人,那就不只是丢魂了,那是狂尸。
以前一直不知道狂尸到底是怎么来的,但是现在看到了融在一起的灵魂,十有八九是集魂者在搞乱了。
“集魂者?集魂者是什么东西啊!”
刘若若问我,我答道:“她是只小鬼,看样子像四五岁大的样子,但是破坏力极强,做事不计后果,只贪图自己享乐,自己玩开心了就好了。
她最大的爱好,就是收集人们的灵魂,但是任何书上都没有说她收集人的灵魂干嘛。”
我合上书,说道:“现在,我知道了。”
刘若若追着问我知道什么了。
“她收集灵魂,然后让灵魂杂糅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灵魂没有了归属,就死了,灵魂死了,人也…”
所以,那些人可能是救不回来了,不光是今生就不回来了,而且,灵魂死掉了,也失去了来世投胎的资格。
也就是说,他们这一辈子下一辈子,下下一辈子,都没有了。
“那集魂小鬼不满足于这些,肯定还给他们下了蛊,让他们成为了吃活物的怪物,又借助邪风让灵魂飘到这里,再亲自碾碎,融到这一天黑雾中,越积越多,越积越多。”
我面色沉重的说着话,这个集魂的小鬼,比水殇可恶多了。
最起码水殇只是主动吃有罪过的男人,还会放过他们的灵魂,遇到没有罪过没有烦恼的,比如刘若若,只是让她昏迷。
而集魂者却不一样,她不管好人还是坏人,不管男人女人,只要是活物,她都要,还要碾碎他们的灵魂,让他们不得投胎,生生世世做个连鬼都唾弃的狂尸。
虽是个孩子模样,可比所有大人的心还狠。
“以前就只知道有狂尸和那个集魂的孩子,本以为他们各干各的,没有想到,还是上下属的关系啊。”
白媚打趣道:“伤了那么多生灵,连魂魄也不放过,得,我要是吃了这心,这手上的毛就能修炼没了。”
我白了白媚一眼,知道她是妖,只想着吃心。
“那现在该怎么办啊,这只小鬼能除掉吗?”
“想除掉我,没门!”
一声稚气童声传来,同时带来了一阵阴寒。
我和刘若若不约而同回头看,就看到了一个黑色雾气包裹住的小孩。
她脸色白的要命,大大的眼睛里没有眼白,嘴唇黑黑的,没有牙齿,没有衣服,只有一团黑雾包裹着她。
她应该就是集魂小鬼了。
“喂,小鬼,你说你好好的阴间的差事不做,非要到人间去祸害百姓,图的什么?想赶快长大找男人啊?那你也不应该这样啊,你知道吗?人间的小孩子都是要喝奶粉长大的,奶粉知道吗?”
最强上门豪婿 这个明星明明很强却过分自闭 叶律你的白兔已就位 我是主角他表弟 我有一柄逆天剑 天降超能力女儿 剑镇八荒 废柴王爷之医妃冲天 钚龙领域 温柔少爷的暴躁女友 逆天神婿 都市极品男神系统 隐婚甜宠:总裁夫人很不乖 回到大秦做皇帝 赘婿之少年宗师 魔域九重天 重生之财富当道 一切从众生世界开始(这个游戏不一般) 九叔首徒 帝师丹婿
小说主人公是赵峰赵雪的书名叫太古神灵的眼睛,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快餐店最新写的一本玄幻科幻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他意志坚韧,不甘平庸,却资质平平,出自卑微的支族。一次意外,他融合一只太古神灵的眼睛,从此鲤鱼跃龙门,如彗星般崛起,踏上传奇修行之路。从渺小蝼蚁的世界底层,步步生莲,踏入这个宗门林立天才如云远古万族神话争锋波澜壮阔的大时代。...
男儿无毒不丈夫,霸道横行天下服!既修毒道,便当荼毒万界,斩尽逆我之人!当萧易重新睁眼的那一刻,发现自己竟成了方家被囚禁的上门女婿,更是新婚妻子亲自将他送入的牢房...
顾家的男人没有活过三十岁的,为了续命,我娶回了一具尸体逆天改命。...
新书穿越之帝王httpwww17kcombook650355html喜欢本书的可以去看看。他是世界顶级的魔术师,他是一个穿越者,穿越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汉高祖刘邦砸死。刘小邦的马屁,让秦始皇全身舒坦,却让赵高与李斯为之忌惮,甚至成为无数溜须拍马之辈效仿的目标,他是一个旗帜。时过境迁,原来只会溜须拍马之辈,渐渐养成了帝王之气,举手投足就能影响万万人的生死。我不是神,可是我却能让神拜服,因为我是帝王,天地的君主。...
你确定要结婚?她看了眼裸着上身的他,猛烈点头。这是最后一次陪你,从今以后我们没有什么关系!这下知道我的金箍棒不短了吧?你混蛋!...
李谦重生了。 另外一个时空的1995年。 在这里,他当然比普通人更容易获得成功。 但成功是什么? 钱么?或者,名气?地位?荣耀? 都是,但不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