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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比用西餐盘具装北京烤鸭,稍微费心捯饬造型:饼皮,葱与黄瓜等配菜丝造作点摆放,最后点缀一两滴甜面酱,照样能融合。甚至肉眼瞧着高档不少,翻成几倍之后自己吃不起的模样。
员工服,霍利没怎么经过深思熟虑,直接敲定注意安排上。
怪都怪了,干脆一怪到底——从里到外弄个中式全套。
当然,他毕竟不是服装设计师,设计不出更加精美的服装。只能凭着记忆,搞个略微带点汉元素的改良服饰。
男装上衣,取的是唐装模样的立领盘扣。全身青黑色为主,内里米白。为了看上去别太闷,他特意嘱咐裁缝,给衣领和宽松裤腿都绣上绿竹纹样。
女装则为立领斜襟的款式,上身米白,搭配偏灰调的湖蓝色马面裙,裙摆拥有更多绣饰。
这已经是他尽力琢磨之后的成果,他自认审美达标,不算优秀,至少看得过去。
为什么要花功夫在员工服上?一来这种特殊服饰能够招引顾客,打造“异域风情”主题;二来,依旧是之前说的,需要匹配酒馆。
总不能像穿着西装吃沙县小吃——可以,但没必要,还有点怪。
再安排员工们收拾酒馆,搬运装饰品。
忙活这么些天,一切差不多就绪。按当地风俗,选个“良辰吉日”,酒馆便可以正式开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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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霍利:“烤兔子好吃不?”
威尔默:“好吃。”
霍利:“这样,吃也吃了,明天帮我个忙,就那裙子试穿……”
#论无良老板如何用一只烤兔子骗取无辜少年上贼船#
第21章开张
初秋正午,碧空无云,犹如锦缎高悬在空。
难得休息日不碰上阴雨天,这样好的天气,拜伦本该去朗曼酒馆——裘塔最好的酒馆,那里的黑麦啤酒比罂粟花还令人上瘾。当然,其中自然少不了侍酒女郎的功劳。
在软香间捕吻嘻笑,最后沉醉酒香,这本应是他最佳的休憩时光。
结果杜克那家伙非得拉他去什么新酒馆,叽叽喳喳地夸耀,一通天花乱坠。
好吧,能像现在这样被拽着走,一部分原因出在拜伦自己身上。
杜克既是他的友人,也亏得他和自己一样,是个老饕。否则白白放弃朗曼的黑啤酒,简直是莫大的牺牲。
听杜克说,前不久他吃过一次路边摊贩卖的吃食,整整惦念两月有余。而拜伦那时候正被派遣护送贵族家的小女去冰息领地,回来时,莫说那点吃食,主城地面的变化就已让他瞠目结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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