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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郡主朱瑛(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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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延福宫内宅,一个穿着武士服的少女正在练剑,见到王府长史走进来,连忙收了架势问道,“老师,周大人答应帮爷爷治病了吗?”

“唉。”长史摇头叹气,不知道该怎么向自己的弟子解释。

这位长史姓官名重光字成鹏,开封府人士,幼年时家乡遭遇水患流落开封,当时世子朱恭效才十五岁,在街上闲逛,见到流民惨状命人开粥棚援助一二。官重光的母亲用领来的粥水喂官重光,只有三岁的官重光非要母亲喝了自己才喝。

朱恭效见这个小孩很有趣,就把官重光母子带回王府。官重光五岁的时候独自去找周王,说要做事谋生,不想白吃白住。周王好笑的问他能做什么,官重光说能让世子读书。周王问他怎么让世子读书?官重光说,我这么小都能读书,世子要是连我都比不上,他不会觉得丢脸吗!

明朝的藩王制度就不多说了,当朝皇帝最希望的就是把藩王养成一群猪,不识字没问题,没修养没问题,欺男霸女没问题,只要不想着皇位,其他都不是问题。周王对世子不上心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教孩子读书练武,然后困在开封城里那都不能去,还不如让他浑浑噩噩的过日子呢。

官重光的出现让周王和周王世子找到好玩具,周王让官重光给世子当伴读,看看这个小屁孩怎么让世子读书。很多年后,官重光说出当时的想法,他只是自己想读书,又没有钱进学,所以想出这么一个招数来。可事实上,世子跟官重光一起读了几天的书,竟然对读书产生了兴趣。

一本论语世子认识一半,官重光只认识几个字,每天读书时,官重光的小手板经常红扑扑的。而经常用朽木不可雕来形容世子的王府教授,连续几天都夸世子有进步。就这样,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和一个五岁的儿童,在学业上展开竞争,为了确保优势,世子每天读书的时间越来越长,挨打的机会越来越少。

十年后,十五岁的官重光考取秀才功名,第二年中举。在所有人都以为官重光会成为王府食客中第一个进士的时候,官重光再次来找周王,希望能出任王府长史的职务。王府长史品级不低,堂堂正五品,就算状元及第也只是从六品而已。

可明朝的王府长史有个小麻烦,当了就别想升官,除非是皇上派来监视王府的另算。官重光如果从周王手里拿了长史的官职,这辈子也别想离开王府。世子也劝了官重光几次,官重光说,救命之恩不报何以立足天下。就这样,惊才艳艳的十六岁举人成为周王府长史,到现在已经十五年了。

练武的少女今年十六岁,是周王世子长女,大名朱瑛,小名宝儿。这个朱瑛也不是一般人,五六岁的时候就跟着官重光读书,而且小小年纪就喜欢看兵书战册。除了读书,她还逼着王府侍卫长教她练武,十年下来,文事还比不上老师官重光,但武艺早就超越侍卫长,空手一挑三,用剑一打五。

跟老师官重光聊了几句,官重光心事重重的离开。朱瑛恭恭敬敬的送走老师,撇了撇嘴走回房收拾了一个小包,披上一件斗篷,翻出院墙不知去向。

周世雄一天的好心情就坏在王府里,回到驿馆跟几个女孩调笑了两句,拉着尤敏回房做一些爱做的事。第二天中午,吴士进的幕僚带着一群河工来到驿馆,吴士进很努力,除了在家里女人身上努力,对周世雄交待的事也很努力。擅长治水的河工一百名,擅长修路的河工一百名。

两百个河工加上三百多家小,周世雄的车队瞬间膨胀到两百五十辆大车。再加上军器铠甲也要五十辆大车,周世雄很想看看,三百辆大车排成一行有多壮观。

现在人手充足,刘望早早安排人去前面的州县安排食用,不然这一行近千人单是吃饭都成问题。刘宁还派来一支两百人的骑兵队,这些人是刘宁的家丁,不是送给周世雄的。他们的食宿不用刘望操心,总算让刘望松了口气。

天启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钦差车队走南熏门向广西进发。望着看不到头的车队,开封城的居民慨然而叹,“这贪官就不怕扒皮充草吗!”

一队三十多人的马队,跟着钦差车队慢悠悠的南下。当头的骑士身材瘦小,斗篷的头罩把整个脸都遮住了。出城门的时候,城门卒很想让他把头罩掀起来,可跟着这位骑士的两个大汗,城门卒得罪不起。这两人分别是开封府的南城老大银狐,另一个是甜水巷的地头虫马三。

两人如果仅是城狐社鼠的身份城门卒最多给过面子,但两人背后都有不小的势力,根本不是一个城门卒敢得罪的。

“小爷,就咱们这点人怕是不够啊。”银狐姓胡叫胡广利,因为少白头,现在才四十多岁头发已经雪白一片,再加上这个人善于用阴谋诡计暗算对手,道上的人送他外号银狐。

“你要搞清楚,这次的目的不是财货,只要绑了这个钦差,你想要多少财货都有。”被称作小爷的瘦小其实声音嘶哑的说道。

“白毛,别在小爷面前显示你那点算计,那次小爷出过纰漏,你就省省吧。”能这么跟银狐说话的只有这个马三,马三跟银狐不同,他没有什么势力,只是在甜水巷开了个收旧货的铺子。但整个开封城的地下人士,都知道马三爷收的旧货,原名叫贼赃。只有经过马三爷的铺子之后,才能改名叫旧货。

能在开封府坐地收赃,别说骗不了本地人,连那些过江龙都骗不了。银狐清楚记得,自己跟着前任南城老大混日子的时候,马三已经开了那家铺子。

“三爷,小的也就是多嘴说几句,你老别生气。”都是出来混的,嘴皮子什么的不用较真。别看银狐对马三这么客气,马三却觉得一道寒气掠过脊背。

“叫我马三,在小爷面前没人有资格用这个爷字。”马三依然毫不客气的顶了银狐,银狐也没生气,反而神色郑重的看了看瘦小骑士,不再说话。

被人称为小爷的骑士明显是这支队伍的头目,他一点都不关注两个手下的明争暗斗,只是在心里琢磨这次动手的细节。

周世雄再次回到在车上调戏美女,下次调教小狗的生活。虽然石千户曾经上门来问过,用不用他送一送。周世雄对他手下那帮人实在没想法,无胆匪类就算拿着刀也是白搭。

在车上晃悠没办法看书,周世雄上午的时间就变成驯马。他专用的那匹枣红马已经快变成赤兔马了,颜色很容易处理,只是马种的缺陷让周世雄无能为力。别以为基因调整就能把狗熊变飞熊,那是木有可能地。能让矮种滇马变成高大的阿拉伯马已经是极限了。

至于驯马的内容也很吸引人,不知道大家听过盛装舞步没有,就是奥运马术比赛的其中一个项目。骑手在马上操控马匹,让马匹跳出优雅的舞步。周世雄就在干这件事,让马匹完全听从他的命令进行奔跑急停已经毫无压力,现在是让马匹学会横向移动和小跳步前进后退。

周世雄一开始预计用半个月完成训练,可是只训练了三个上午,枣红马已经基本掌握,剩下的就是让它把基本动作进行搭配,最终形成复杂的盛装舞步。

“少爷,你真厉害。”周世雄刚下马,岛津南捧着热毛巾走过来,双眼冒着星星的看着周世雄。

“你不是学拳法吗,对驯兽也感兴趣?”周世雄知道,这种训练马匹的方式毫无用处,但是对小女孩的诱惑力却超级赞,当年他第一次看盛装舞步表演,就是一个穿着紧身骑士服的外国女孩,控制着一匹名种马进行表演。那感觉帅毙了。

车队经过尉氏城抵达许州,这里原来叫许昌,看过三国的都知道老曹跟许昌的关系。原本打定主意不进城的周世雄,不得不进去看看,这里的钧窑也是极其出名的。

三国遗迹多不胜数,许昌一地就有八十多处。因为心急赶路,周世雄带着几个刚学会骑马的女孩,做了一件非常符合成语的事,那就是走马观花。然而许昌的名胜实在太多,一天就想看完基本做梦。要不是天气太冷,周世雄别想劝这几个玩疯了的女孩回客栈。

由于周世雄不想搞那么多应酬,就没有通知许州知州,虽然他的车队庞大到无人不知,既然他假装没来,人家也不想上赶着找不自在。不是说周世雄真那么没价值,大明朝历史上还没有出现过无限期的钦差,不要小看这两个字,那是代表着皇帝的威严。

地方官不想亲近周世雄,主要是怕这个钦差开口要东西。圣旨上那个临近府州县有提供给养的条款,让所有被他接近的地方官心肝乱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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