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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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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是我一生中的一大乐趣,直到今天,仍然如此。要不是关节炎缠身,下水和出水都感到困难,我对游泳的兴趣一定会经久不衰的。

在我大约十三岁的时候,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记得从前的海滨浴场是男女严格分开的。海滨设有妇女专用浴唱‐一个铺有石子的小海湾。海滩的坡度很大,有八辆更衣马车停候在那里,由一位脾气暴躁的老头儿照料。游泳者跨进漆成条格的更衣马车,关好两边的车门,开始更衣。更衣时还需格外当心,因为不一定什么时候,那位老头会突然决定该你下水了。这时,马车就会额颤巍巍地碾过松散的石子,颠簸得厉害,像如今的吉普车或者越野车穿过沙漠中乱石密布的地带一般。

穿戴停当,就打开朝水那面的车门。如果赶车的老头对你好的话,马车会停在海水正好接到最高一层阶梯上。你走下马车,下到恰好齐腰深的水中,开始游泳。在不太远处,有一只小筏子,可以游到那儿爬上去休息。落潮的时候,小筏子离得很近;涨潮时,就得游很长一段距离才能到达那里,这样,你就多少可以独自享用这只小筏子了。在水里你随便游多长时间都可以。我每次游的时间都大大超过了陪同我来的大人们所规定的钟点。他们远远地向我招手,示意我上岸。不过,我一旦登上小筏,他们就很难把我叫回去,我继续朝着相反的方向游去,总是能随心所欲地拖延时间。

当时还不时兴躺在海滩上进行日光裕出水后立刻钻进更衣马车,马车还是突然启动,将游泳者载上岸来。

男子海滨浴场位于海岸更远一些的地方。男人们只穿一条三角裤叉在水中尽情地畅游,远离女人们的视野。然酉,时代在发展,男女混合浴场逐渐遍布了英伦三岛。

麦琪每年夏天都带着杰克来托基,我们几乎天天都去潜泳,即使是刮风下雨,也打消不了我们的兴致,事实上,我更喜欢在这样的天气里游泳。

我们如今与外界的往来比父亲在世时少得多了。我心目中有自己的伴友,母亲也只与一两位知己交往,几乎没有什么社交活动。这都是因为家里经济困难,母亲手头没有可以招待客人或者支付去赴宴的马车钱的费用。母亲一直不适宜走远路,加上患有心脏病,极少出门访友。在托基,无论去哪儿,出门就得上坡下坡。我夏季游泳,冬季滑旱冰,有大量的书籍阅读,从书中获得了无尽的乐趣。这一时期,母亲为我朗读狄更斯的作品,我和母亲都喜欢他的著作。

起初,母亲朗读沃尔特&iddot;司各特的作品。我最喜欢的作品之一是他的《法宝》。我还读了他的长诗《玛米恩》和《湖上夫人》。后来,我和母亲又都把兴致转向狄更斯的小说。母亲家来缺乏耐性,阅读随意跳过一些段落。朗读司各特的作品时,她常常读着读着,忽然冒出一句,&ldo;下面是大段的描写,文笔倒是优美流畅,不过用不着写这么多。&rdo;我想她也一定将狄更斯作品中的一些忧郁伤感的段落悄悄地略去了,尤其是描写小耐尔的那些段落。

我们最先读的狄更斯的作品是《尼克拉斯&iddot;尼克贝》,我特别喜欢的人物是那位老绅士。在狄更斯的所有作品中,我量喜欢读的是他的《荒凉山庄》,至今爱不释手。

偶尔我们也读读萨克雷的作品。我们顺利地通读了《名利撤,在读《纽可谟一家》时却读不下去了。&ldo;我们应该喜欢这部作品,&rdo;母亲说:&ldo;大家都认为它是萨克雷最优秀的一部小说。&rdo;姐姐最喜欢读的萨克雷的作品是《爱斯芒德》,这部作品也让我们感到晦涩和冗赘。事实上。我从来也没有能够很好地欣赏萨克雷的作品。

在我个人阅读的书籍中,这一时期让我入迷的是法文版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二十年后》和《基督山伯爵》。尤其是《基督山伯爵》的第一卷。尽管后面的几卷对我来说偶有费解之处,但整部著作气势宏大,波澜壮阔,令我陶醉痴迷。我当时也喜欢读莫里斯&iddot;豪莱特的《林中情侣》和《理查德的是与非》。这些都是优秀的历史小说。

看戏始终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住在伊灵的时候,姨婆每星期至少带我上一次剧院,有时两次。每逢上演新的音乐喜剧,我们逢场必到,并购买剧中音乐的乐谱。

我十分喜欢弹奏这些曲子。在伊灵姨婆家中,钢琴摆在客厅里,我可以一连弹上几个小时,而不去给任何人添麻烦。

我把这些乐谱带回到阿什菲尔德,晚上在学习室里弹奏。母亲经常晚上吃点东西后,大约在八点左右就早早地上床休息了。我仍旧在她卧室上方的房间里一边弹着钢琴,一边高声唱歌。过了大约两个半小时左右,母亲实在忍受不了了。就用‐根拉窗帘的长杆,急促地捅捅天花板。我懊丧地离开钢琴。

我也曾构思过一个独幕小歌剧,剧名叫《马乔里》。我并未把它全部写出来,倒是在庭院里试唱了一些片断。我隐约感觉到将来有一天,我真的能谱写乐曲。我甚至试着写一部歌剧。但后来又搁置一边了。我记不得整个剧情,只记得它具有悲剧的情调。一位优秀的男高音歌唱家无望地爱上了一位叫玛嘉丽的姑娘,而玛嘉丽并不爱这位年轻的歌唱家。

后来,他与另一位姑娘结了婚,可是就在举行婚礼的当天,他收到玛嘉丽寄自遥远的乡下的一封信。告诉他她即将离开人世,她已经意识到她是爱他的。年轻的歌唱家撇下新娘,风尘仆仆地赶到玛嘉丽的身旁。玛嘉丽在弥留之际,用一支胳膊肘支撑着身体,轻轻地唱了一支动人心弦的情歌。

新娘的父亲发誓要为被人抛弃的女儿复仇,也随后赶来了。

但是,这对情人的不幸深深地感动了他。最后,他用男中音加入了二位情人的演唱。整个歌剧以最著名的三重唱结束。

我也曾有过写一部叫《艾格尼丝》的长篇小说的创作冲动。我已经记不太清我所构思的故事情节了。书中好像有姐妹四人。大姐奎恩妮,一头金发,长得妩媚动人;老二、老三是孪生,深色的皮肤,文雅端庄;最小的艾格妮,容貌一般,腼腆而且体弱多病,静卧在沙发上。故事很长,我大都忘了,只记得艾格妮的真正价值后来终于被一位留着唇髭的名人认识到了。许多年来艾格妮一直悄悄地爱着他。

母亲忽然感到我受的教育毕竟还不够,应该到学校里就读一段时间。托基有一所古文尔小姐办的女子学校。母亲为我办好了手续,每周去学校听课两天,选修一些课程。

我选修了算术、语法和作文。我对算术的兴趣始终未减,大概就是在那所学校里,我学习了几何。令我头痛的是语法课,我想不通,为什么一些词被称作介词,为什么某些动词只能有某些固定的用法。这些解释语法的术语对我简直像外语一样难以理解。我曾满腔热情地学习作文却没有什么大的成就。教师的批语总是说,我的文章怪诞离奇。严厉地批评我写文章容易离题。我犹记得我的一篇以《秋》为题的作文。文章开头写得还不错,描写了金色和褐色的秋叶,可是,鬼使神差地笔锋突然一转,写起一头猪来了。也许是因为写到它从林中的土里拱出了一些橡树果。接着就大书特书起这头猪。完全忘却了《秋》的题目。我写了这头猪五花八门的历险,文章最后以它为朋友举行盛大的山毛榉坚果宴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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