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123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一章 寄了但我不说是谁寄(第1页)

移动城邦之间的荒漠景色一成不变,虽然挺漂亮,但是看多了也就那样。在去往麦克米伦的几天中,少女的雇佣兵团也渐渐和俾斯麦熟络了,帕特西娅的话也多了起来,但是多少还是有些拘谨,大概依然害怕俾斯麦灭口,总要到了麦克米伦城邦才安心。不过俾斯麦可没啥歹念,她还得靠着这个领航员指路呢。

“......然后那个术士就说:‘可是那个大叔真的很可爱,要怎么把他拐回家......”俾斯麦突然一个急停,帕特西娅也闭了嘴,她还以为自己是不是哪句话惹恼了俾斯麦。

当然,俾斯麦停下来是因为在这个山谷,前面的路被大石头堵住了,而不是什么关于可爱大叔的言论把自己惹恼了。

“帕特?你们之前走这条路,有石头封路的情况吗?”

“啊?当然没啊,谁这么蠢?”

“那没事了,你们把箱子打开,武器拿好,一会要用到你们。”俾斯麦扔给帕特西娅一串钥匙,而后者忙接住,捂在手里。拉普兰德从副驾驶回头,露出一个微笑:“别想着逃走或反抗,我会盯着你们的。”她弹了弹自己的刀。

帕特西娅顿感不寒而栗,不断点头,保证自己不会逃走。

俾斯麦下车,将手放在腰际。如果真是劫道的,这么近的距离内自己根本来不及建立瞄准线,只能拔刀近战。她绕过车头,从副驾驶位往后走,观察着四周可能会出现的劫匪之类。

车底突然伸出一双手,拉住俾斯麦的脚踝,将其拉倒在地,随即就有一个人从车底钻出来,捂住俾斯麦的嘴,不让其出声。先前那个拉住俾斯麦脚踝的那个人则迅速掏遍了俾斯麦的口袋,希望能从中翻检出来什么钱包之类的东西,紧接着就去解俾斯麦身上的马刀。不过两人忙乱之中并没有按住俾斯麦的双手,在经历了最初的慌乱之后,俾斯麦当即挥拳揍在捂住自己嘴巴的那个人的脸上,后者则向左边倒去,刚好迫使他抢刀的同伙松手,俾斯麦趁机高呼:

“快点出来!再不出来我该死了!”

从车尾倒飞出去一个人,大概是帮忙望风的劫匪成员,重新拿到武器的雇佣兵们迅速下车,围住了俾斯麦身侧的两个劫匪,劫匪当然没料到车上会有这么多人,慌忙从背后拿出武器,黑头发的手里拿着一把长柄圆锯,红头发的则是一根看上去像扳手一样的东西,不像是劫匪,倒像是街头斗殴的混混。

雇佣兵们只有五人,算上俾斯麦也才6个,虽然对两名劫匪呈现出包围的态势,但却不大敢向前抢攻,毕竟一个人使用的武器越奇怪,越可能说明他的实力高强。这里又不是什么街头斗殴的场景,从路边掰下来的铁栏杆在荒野的战场上并不常见。这时刚刚飞出去的那只白毛又回来,举起了手中的钉枪。

“别动,再动我开枪了!”

这把钉枪经过白毛沃尔珀的特殊改造,从一次发射一颗钉子变成一次性可以发射五颗,沿水平方向散布。这样一来自己在短距离内能同时攻击到最多三个敌人,威慑力还是挺足的。特别是现在这个距离,自己的钉枪可以打到包围在自己同伙身边的雇佣兵们,但是却打不到自己的同伙。

雇佣兵们更不敢动了,要不是迫于俾斯麦的淫威,估计他们早已逃离,这种事。

俾斯麦自然没有想到这伙佣兵会这么弱鸡,看到六打三的局面都不敢打。不过俾斯麦一时间没想起来,打架这件事,是不能简单地按照人数来算的,这毕竟是一个有着超凡力量的世界。一个塔露拉不知道抵得过多少个普通整合运动的成员,难道说一百个整合运动就能锤翻塔露拉了?

不过俾斯麦虽然经历的战斗不多,但是也能看出来,战局中的这三位,根本打不过自己这边。

准确的说是打不过自己的拉狗子。

不过无所谓,拉狗子是自己的,打不过拉狗子不就是打不过自己嘛。

“咱们这边人数多,别愣着,上啊!”俾斯麦一声吆喝,雇佣兵们才试探着出手,手持钉枪的沃尔珀当即扣动扳机,五颗钉子激射而出,射向俾斯麦和她身边的两个雇佣兵。两个雇佣兵对沃尔珀心存戒备,在俾斯麦吆喝的同时就早已跳开,避过了钉子,俾斯麦却一动未动。

就在沃尔珀满以为自己的钉子将击中这个大意到连护甲都没有穿的蓝毛菲林时,却看见后者把手伸到胸口中,从自己的衬衫下拉出了一把带有红色波浪刃的迅捷剑。这把剑有着复杂的拉花护手以及华丽的S形剑格,正是俾斯麦先前所搞来的【聚变之星·倪克斯】。拔刀剑中聚变之星的形制并不合俾斯麦的心意,于是她出手将其修改为迅捷剑一般,但是一直没有出场机会,直到今天,这把长剑才第一次临敌。

聚变之星出鞘后,立刻向下劈去,红色的剑刃带出一片火一般的残影,俾斯麦时机把握的还不错,刃口刚好和钉子撞在一起,将射向自己的钉子斩落在地。

虽然斩落钉子并不算什么——在泰拉,很多强者都能做到这一点,像拉普兰德这种级别的,甚至可以把射过来的箭矢原封不动地弹回去,和dNd里武僧的拨挡飞弹一样离谱。但是能够斩落羽箭的人相对于泰拉的人口基数来说,还是非常稀有的。军队中身经百战的军官或许有几率做到这一点,但是这样的军官绝对没有多少,寻常的小队队长是做不到的。

沃尔珀对此并没有感到意外,雇佣兵的头领实力比下属强几乎是惯例,自己的小组中,那个红头发叫贾维的,也能用手里那把简易武器做到这一点。他知道贾维或布洛卡会料理这个人,自己需要对付的是其它普通的雇佣兵,只要不出岔子——比如打到一半突然杀出来一个外援之类......

“让我见识见识你们的能耐!”

突如其来的喊声,让奥斯塔的内心一凉

穿越:寒门逆袭之步步为营  这个渣男居然不渣  成仙,从收废品开始  真人不露相+番外  暴戾王爷的掌心飞虹  先婚后爱:风流王爷俏将军  情侠荡魔记之除魔仙旅  快穿之摆烂不行就发疯  殿下求我当王妃+番外  盲盒系统:坑爹神器  大龙门客栈(出书版)  千路行者  绝非清宫大戏+番外  我与锦鲤王爷争气运  本尊神王,给个面子  良相如此多娇/良相,不要走  【快穿】拯救虐文男主指南  代嫁凰后  偏执王爷的掌心娇  傻子宠妻日常  

热门小说推荐
盛总,你老婆又闹离婚了

盛总,你老婆又闹离婚了

盛总,你老婆又闹离婚了苏若汐嫁给了女人梦寐以求都想嫁的大总裁,结果婚后,与大总裁斗智斗勇,半夜爬床说梦游,人前虐狗说演戏,那人后没狗还演戏?妈的,老娘不干了,离婚!总裁霸气一笑那要问儿子愿不愿意!没儿子!那就生一个!总裁强势扑倒。出生的小包子极其讨厌吃梨,总裁偷偷拿着梨子逼问儿子,要梨么?小包子死死抱住老妈,尖叫不,我不要梨!总裁笑,不愧是亲生的!...

绝品邪医

绝品邪医

绝品邪医绝世兵王,在一次意外事故中穿到一个杏林世家。带着前世的执念,他违背了家里的安排,成为了军中一员。历经磨难,他成为了兵王之王,见惯了生死的他,最终选择了退役,成了一家医院的小医生。他本想就这样安安静静的当个医生,不想,却不小心招惹了众多美女...

蹉跎

蹉跎

随风开新书了,书名血弦书号1042461蹉跎完本了,有朋友说草率,也有朋友说太仓促,不过,随风在此声明,蹉跎的大纲确实是写到这里截止,其实后面也有部分情节,不过,大家真觉得王平一个个基地灭过去,然后太岁来个新旧版大对决,最后全人类毁灭,无奈之下前往火星这样的罗嗦情节有意思吗?随风觉得没有,真的,没有。当断就断,当杀就杀。总之,随风开新书了,书名血弦书号1042461蹉跎上架后也终于...

反派他闺女人见人爱

反派他闺女人见人爱

一觉醒来,洛甜甜发现自己穿书了,还穿成了反派他女儿。书中的反派丧尽天良无恶不作,最后惨死在一场大火中,作为反派的女儿,书中的洛甜甜最后也落了个被拐卖的下场。难道就这样认命坐等结局吗?呸!我命由我不由天!今天就让我来手撕这渣渣剧本,我的爸爸我来守护!拯救反派爸爸计划启动!但是我为什么还是个在喝奶的屁孩儿啊!洛遇北其人,传闻中心狠手辣无恶不作,从不曾有人敢在他面前撒野,但是有一天,有人看到一个小女孩儿骑在他的背上把他当成了大马啊这...

夏日生花

夏日生花

夏日生花从青春懵懂撞小鹿的年纪,她就喜欢上了他,他从小就认定她就是这辈子要娶的人。然而命运却是那么的让人哭笑不得,在她最好的年华爱他爱的死去活来的时候,他以为她爱的是别人。却依然霸道的说请叫我老公大人你心里只能装下我一个男人,懂吗?就连求婚都是那么霸道现在就跟我结婚领证,你敢吗?杨大小姐显然也不是素食动物奉陪到底!然而世事弄人,当他知道一切真相的时候,她又去了何处?...

电影大师

电影大师

有人说他是少年天才,也有人说他是嚣张蠢蛋。有人说他是花花公子,也有人说他是绝世好男影评家们爱他,影迷们为他疯癫,女明星都想接近他,影院老板们更奉他为上帝看看他的作品列表吧,既有奥斯卡级别的文艺经典,也有现象级的商业手笔,他始终引领着电影的潮流。一个哈佛西湖中学读书的华裔极品败家子,及时醒悟并踏上一条拯救家人追逐梦想的光荣荆棘路。叶惟,一个电影大师正在崛起。...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